各班级、各同学:
根据《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》、《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》,经个人申报,班级评议,综合办初审,奖励委员会投票,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人文学院2023-2024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初审环节已经结束。现将初评名单予以公示,具体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29日-2024年11月3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反馈,逾期不候。
反馈联系人:
葛杨 电话:0571-88282673;
邮箱:geyang@hzcu.edu.cn;
地点:文二-412办公室。
人文学院综合办
2024年10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