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〈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〉的通知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及《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》(浙大城院学〔2020〕53号)文件精神,人文学院于2024年10月9日起启动2023-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复评工作。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支撑材料,学院以成绩排名和创新创业类成果为主要依据,确定学院复评名单,现对复评结果公示如下:
班级 | 姓名 | 成绩排名 | 主要奖项(最高) | 是否推荐至学校 |
汉语言2202 | 朱科逸 | 2/79 | 浙江省第十八届“桃战杯”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红色专项赛铜奖 | 是 |
公示期自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止。
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,均可在公示期内,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反映。
联系人:葛杨
联系方式:0571-88283780
浙大城市学院人文学院